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海洋局海口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2015年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已由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以国海发【2014】1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国家海洋局海口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国家海洋局海口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东方市八所镇滨海南路、三亚市和平路、西沙永兴岛上;
2.2建设内容及规模:东方海洋环境监测站实验室产物与废水处理系统1套、三亚海洋环境监测站实验室产物与废水处理系统1套、西沙海洋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改造及设施购置等;
2.3计划工期: 10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装饰装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2012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的单项合同金额达500万元(含)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及原件,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8 月 26 日至 2015 年 9 月 1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在 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A座12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8 月 26 日至 2015 年 9 月 1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在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一号A单元12楼(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9 月 17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海口市白龙南路琼苑宾馆三楼2号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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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国家海洋局海口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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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海口市 |
地 址: |
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16号春江壹号A单元12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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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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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570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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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王工 |
联 系 人: |
金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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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898-68638391 |
电 话: |
0898-68568122-8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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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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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0898-6856358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