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开展燃煤火电钢铁企业余热回收利用规划项目
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受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委托,对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开展燃煤火电、钢铁企业余热回收利用规划(招标项目编号:LNZC20150800419)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
一、采购内容
全省火电、钢铁企业余热回收利用规划研究方案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允许(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15年9月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9月7日下午13:30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90号皇朝万鑫国际写字间A座8楼11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90号皇朝万鑫国际写字间C座3303室
项目联系人:戴乐
联系电话/传真:024-22791811/22791922 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