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二次装修设计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二次装修设计招标(二次招标)已由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琼发改审批函【2015】271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投资、省财政配套和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80%:20% ,招标人为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口市秀英区海口高新区药谷工业园内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大楼主体结构:混凝土框架,共十一层,地上十层,地下一层;楼层高:一至三层,层高为3.2米;四至六层,层高为4.5米;七至十层,层高为4.8米。设计楼层分别为:业务楼层、行政楼层、医疗器械室、一般理化室、保化室、综合研究室、色谱室、光谱室、微生物检测实验室、毒理实验室等。 整体实验室:建筑面积约9600㎡,净化面积约1200㎡。
2.3计划工期:2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实验室装修工程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工艺设计及相关配套工程设计(工程概算)和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量清单预算),以及装修全阶段设计服务(包括各阶段必要的设计变更、设计交底、竣工验收)及附属设施等实验室所需全部内容的设计和技术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贰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具有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50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华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53号 地址:海口市海府一横路7号美舍大厦
联系人:
电 话: 0898-66832549 电 话: 0898-65379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