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涌路工程和红海路工程(万环东路至灵新大道)设计
招 标 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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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章):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招标代理(章):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高工 授权代表:冯景华
地址:广州南沙开发区凤凰大道1号E栋四楼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03号怡东大厦十楼
邮政编码:511400 邮政编码:510080
电话:020-39053083 电话:15914360371
传真:020-39078181 传真:020-83491922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353647822@qq.com
十六涌路工程和红海路工程(万环东路至灵新大道)设计
招 标 公 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
标段一工程名称:十六涌路工程设计;
标段二工程名称:红海路工程(万环东路至灵新大道)设计。
1.1.2 工程位置:广州市南沙区。
1.1.3 设计范围:
标段一:十六涌路工程包括两段道路,其中西段位于规划岭南小镇内,起点接规划万丰北路,终点接规划迎雁路,长2.028公里;东段位于港口物流园内,起点接灵新大道,终点接万环东路,长2.291公里。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双向六车道,规划红线宽40米,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建设内容包含道路、排水、管线综合、照明、电力管廊、绿化、交通等工程。
标段二:红海路工程(万环东路至灵新大道)始于灵新大道,终点接万环东路,规划为城市次干道,双向四车道,规划红线宽30米,总长约2.436公里,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建设内容包含道路、排水、管线综合、照明、电力管廊、绿化、交通等工程。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100元/标段,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6.4 购买招标文件每个标段每套人民币500元,其余资料每个标段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6.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电话:020-39053083
地址:广州南沙开发区凤凰大道1号E栋4楼
1.6.6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其他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6.7 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资料参与投标,均视为接受及认同招标合同及招标人(业主单位)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及未遵守招标人(业主单位)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业主方有权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1.7定标原则及中标原则:
1.7.1 投标申请人可以自行选择报名参加1个或1个以上标段的投标,投入人员可以相同(但应满足相应标段的工作要求),但不可以兼中,只能中1个标段。评标时2个标段同时进行,但按照标段一、二的先后顺序,依次推荐各有效标段(指有效投标单位不少于三家的标段,下同)的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人在标段一、标段二中的二个标段同时评审排名第一,则将确定其为(标段一、二)中标段号排序靠前的一个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自动放弃其他标段的中标资格;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按评审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以此类推。
1.7.2 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以此类推,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顺序及定标工作;若替补上来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该单位不得成为该标段的中标人,由该标段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定标,并以此类推;若该标段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
1.7.3 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尚未发出,将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人的确定。
1.7.4 若某标段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五人,或所有投标被否决,或者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人时为该标段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1.7.5 若某标段招标失败,则其他标段的中标人按上述中标原则第1条的规定确定能否再参与该标段重新招标的投标。
1.8 招标人
1.8.1 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1.8.2邮政编码、地址:1号E栋4楼
1.8.3 联系人:高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020-39053083
1.8.5 传真号码:020-39078181
1.8.6 电子邮箱: / 。
1.9 招标代理机构
1.9.1 名称: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9.2 邮政编码、地址:303号怡东大厦十楼
1.9.3 联系人:冯景华
1.9.4 电话(手机)号码:15914360371
1.9.5 传真号码:020-83491922
1.9.6 电子邮箱:353647822@qq.com。
1.10 交易服务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1458、广州市南沙区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667461
1.10.4 传真号码:020-28667459
1.10.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1 招标管理机构
1.11.1 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1.2 邮政编码、地址:1号D栋4楼
1.11.3 电话(手机)号码:020-39910647
1.11.4 传真号码:020-84986620
1.11.5 网址: / 。
附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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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 有效期限: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
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也可以采用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第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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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授权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其权限是: 有效期限: 附:代理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授权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也可以采用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格式。
附件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须知
一、查询受理单位:
人民检察院
(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申请函应注明查询事由、被查询单位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
(二)单位介绍信;
(三)查询事由的证明文件,如招标文件等;
(四)被查询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五)被查询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各类复印件需A4纸打印,并加盖单位印章。
(一)直接到人民检察院查询。
(二)电话预约。
我单位,工商注册号或机构代码号为;法人代表为(身份证号);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将于年月日在省市县(区)参加招标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现向你院申请查询上述单位与人员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盖章)
附件:
十六涌路工程和红海路工程设计招标公告20150825.doc
标段一:十六涌路设计招标文件20150818.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