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的招标编号为榕市市政招2015137的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设计第14标段(设计)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2]35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设计第14标段(设计);
2.2建设地点:福州市;
2.3工程建设规模: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整体呈东西走向,全长约30.623km,均为地下敷设,共设车站22座,其中有换乘车站5座,最大站间距2.827km(厚庭站至桔园洲站),最小站间距0.745km(桔园洲至洪湾站),平均站间距约1.392km。全线设竹岐停车场和下院车辆段。控制中心与1号线共址,设主变电站2座(南门兜站主变与1号线共用)及配套机电系统工程;
2.4投资总额:人民币为/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万元;
2.5招标类型: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即苏洋站至洋里站车站装饰及导向系统设计总体。
2.6.2内容:本工程车站公共区(车站内供乘客进行售检票、通行和乘降的区域)、设备区(车站内设备及管理用房区域)、轨行区(车站站台层列车停靠及行驶区域)、物业配线及物业出入口附属建筑及室内外广告等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接口协调、通用图编制、标准站参考图编制、施工招标图设计系统审查、施工图设计系统审查、施工配合和后续服务等工作内容。换乘车站的设计范围详见建筑设计图纸,基本为2号线开通运营部分区域,并综合考虑整个换乘站后续部分的风格统一协调。
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全线共22座车站及附属、站外500米范围内的客运服务标志系统、紧急疏散系统设计等导向系统的设计,设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配合后续服务等工作。
2.6.3设计周期要求:方案设计优化及初步设计240日历日,施工招标图设计60日历日;施工图设计210日历日;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开工算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5年10月开工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3.2.1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2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3有效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2.4有效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
3.3. 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不包含勘察,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独立投标人本单位员工;
3.5. 投标人应具备1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正线线路装修总体设计业绩(负责的工作内容深度应达到各站方案设计深度)及1项已完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导向系统设计业绩;
3.6.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1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已完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车站装修总体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
3.7. 投标人必须有良好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26日至2015年9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代表处以无记名形式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达或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取得有效的《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按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2015年9月24日上午9时45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代表处。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技术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场验证登记。投标人还应出示参加开标会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到场参加的除外),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证,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到场核验的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所持身份证信息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信息核验不一致的,其投标无效。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329659608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6269357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物业配线开发设计因工程量暂时无法确定,设计费按照2号线装修设计费收费标准计取,据实结算。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屿路200号11楼 ;
电话:0591-88110021/88110030 ;
联系人:黄先生 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邮编:100081;
电 话:13581687202,传真:010-62108060;
联系人:赵先生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帐户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帐 号:116040100100069058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榕市市政招2015137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