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甘棠湖南门湖生态修复工程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九江市甘棠湖南门湖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九江市河道湖泊管理局,项目设计资金来自国家和地方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地质勘察、地形及工程测量、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工程规模:工程估算总投资约12000万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地质勘察、地形及工程测量、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
2.3建设地点:九江市境内。
2.4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设计标段。
2.5设计完成期限:自招标人与中标人合同签订之日起,35天内完成实施方案编制。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生态修复行业工程设计规范,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设计的内容和深度必须达到(1)对地表径流面源污染物进行截污净化,主要即两湖岸线的生态修复,(2)对底泥中累积性的污染物进行分解,(3)复建两岸草型湖泊健康、完善的水生态系统,恢复其自净能力;满足国家有关部委审批的需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同时具有风景园林甲级设计资质和环境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
(4)、拟投入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 风景园林、 环境保护 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每个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本公告发布后2015年8 月31 日至2015年 9月 4日止每天14点00分至16 点 00分止在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5.2本招标资料费:设计招标文件资料费1200元/标段(售后不退),在开标现场收取,未交按无效标处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9 月 17 日9时30分,地点为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有关说明
7.1 如有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正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到达开标地点签到或未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且不进入资格审查范围。
7.3 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证照需提供原件现场查验。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九江市河道湖泊管理局
地 址:九江市水利局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 13979253303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俞先生
电 话:13707927062
监管部门:九江市水招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