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谭坊至郑母公路309国道至花都大道段大修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受青州市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对青州市谭坊至郑母公路309国道至花都大道段大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青州市谭坊至郑母公路309国道至花都大道段大修改造工程
招标人:青州市交通运输局
概算投资:11594006.00元
工程概况:该工程起点位于309国道,终点位于花都大道,全长4.5公里。原有路面宽度起点街里为16米,下穿铁路桥段为7米,其余为9米,原有老路为沥青路面,下穿铁路桥段为水泥路面。
拟对于下穿铁路桥段采用挖除原有水泥路面,新建钢筋混凝土路面。全线设置混凝土预制块平缘石,完善安保排水设施。罩面路段采用4cm沥青混凝土;补强路段路面结构为3+4cm沥青混凝土+2×15cm水泥稳定碎石;其余路面结构为3+4cm沥青混凝土+19cm水泥稳定碎石+2×15cm水泥稳定碎石。下穿铁路桥段路面结构为26cm钢筋混凝土+2×15cm水泥稳定碎石。
二、计划开、竣工日期:
工程开标定标后即组织开工,2015年9月底前竣工。
三、质量标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国家有关的规范、规程和标准要求施工,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格工程。
四、投标人资质: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五、报名须提供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法人代表本人参加投标报名时须出具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并提供公证机关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投标人的单位公章的真实性做出的有效公证。公证书出具的日期应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3、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报名时须出具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并提供公证机关对授权委托书中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委托代理人的签名、投标人的单位公章的真实性做出的有效公证。公证书出具的日期应与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委托代理人必须为资质证书所列人员: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之一。
4、拟委任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公路桥梁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应提供其担任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还应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报名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必须和投标书中填报的人员一致。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2015年2月25日至3月1日下午5点前(节假日不休)
地点:青州市人民办事中心二楼
获取方式:青州市人民办事中心二楼领取
七、资质审查时间:2015年3月1日下午5点以前
八、答疑时间:收到招标文件一日内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3月23日下午2:00
地点:青州市人民办事中心二楼开标大厅
十、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青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6—3889980
邮 箱:qzzfcgzx@163.com
联 系 人:尚建平 李兴元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153682638、13153686783、0536—2325178
邮 箱:xhzb0536@163.com
联 系 人:侯圣超 张帆
日 期: 2015年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