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15年度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二期工程建设项目采购(六标段)
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辽宁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委托,对辽宁省 2015 年度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二期工程建设项目采购(六标段)(招标项目编号: LNZC20150702265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
一、采购内容
辽宁省 2015 年度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二期工程建设项目采购(六标段)。
辽宁省 2015 年度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二期工程建设项目采购共分九个标段。其中一标段至八标段可以兼投,但为保证项目工期、建设质量和售后服务,建设内容类似的标段不可兼中(即:一标段至五标段中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六标段至八标段中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九标段与其他标段不得兼投。投标人对所投标段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招标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
( 2 )具有软件企业认证证书;
( 3 )具有专业人才队伍,承担过类似项目建设。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 -- 重要通知”栏目中“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 、即日起至 2015 年 9 月 13 日(节假日及周六周日除外,每日 8:30--11:00 、 13:30--16:00 北京时间),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 3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 4 )软件企业认证证书原件;
( 5 ) 承担过的类似项目合同原件;
(以上材料除提供原件外,另需同时提供相对应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 6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
( 7 )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标段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不论投标人参与几个标段的投标,都只需要一共提交 10 万元投标保证金即可)。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5 年 9 月 14 日 9 : 30 时整 ( 北京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 5 号
联系人:包处长
联系电话: 024-62181780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和平支行
帐 号: 75660188000133139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 56 号 A 栋 8 楼
项目联系人:魏绍斌
联系电话 / 传真: 024-31918388-333/024-31918309
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