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天然气榆济管道分公司安济线衡水市武邑县循环经济园区段改线工程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以《关于安济线衡水市武邑县循环经济园区段改线工程方案的批复》(股份天然气计[2015]8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榆济管道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天然气榆济管道分公司安济线衡水市武邑县循环经济园区段改线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天然气榆济管道分公司安济线衡水市武邑县循环经济园区段改线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河北省衡水市武邑县循环经济园区。
2.3建设规模:改线占压管线长度约3Km,新建放空区,改造放空立管,以及配套的工艺专业、水工保护、防腐、通信光缆、结构等专业。
2.4建设投资:1647.95万。
2.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30个日历日提交施工图纸,服务周期至本项目竣工验收。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招标范围:天然气榆济管道分公司安济线衡水市武邑县循环经济园区段改线工程勘察、概(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竣工图编制、现场派驻设计代表等。
2.8工作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关于勘察、设计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设计深度及成果要求:达到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施工图设计深度及成果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同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甲级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需同时具备岩土工程专业资质、水文地质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专业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A1级证书;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2年以来具有油气长输管道的站场、线路、建筑等项目勘察设计业绩(业绩文件需提供勘察设计合同);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项目经理具备高级技术职称,2012年以来有油气长输管道的站场、线路、建筑等项目勘察设计项目经理业绩(业绩文件需提供勘察设计合同或业主证明材料)。本项目合同期内部分兼职其他项目。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15年8月28日至2015年9月1日(每天08时30分至16时30分);
(2)购买地点:北京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中石化小营办公楼1号楼附楼5层 503室。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等形式,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2015年9月21日08时00分至09时00分。
6.2截止时间:2015年9月21日09时00分。
6.3递交地点:中国石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1号楼附楼5081室)。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5年9月21日09时00分。
7.2开标地点:中国石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1号楼附楼5081室)。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石化榆济管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世纪大道15002号807室;
邮编:250001;
联系人:王艳婷,李丁帅;
电话:0531-68652323,0531-82682571(8:30 至16:30);
传真:0531-67809879,0531-82682571(8:30 至16:30);
电子邮箱:yj_jyglb@163.com,yjgcjsb@126.com。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中国石化小营办公区1号楼5层附5011室;
邮编:100029;
联系人:董蕾;
电话:010-69166449,13522224770(8:30 至16:30);
传真:010-69196652(8:30 至16:30);
电子邮箱:donglei@sinopec.com。
11.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