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林木种苗生产和科研基础设施与湖北国家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
建设工程设计招标项目
依据湖北省财政厅下达的鄂财采认[2015]-13717号政府采购执行确认书要求,湖北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省林业厅林木种苗管理总站的委托,拟就湖北省林木种苗生产和科研基础设施与湖北国家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工程设计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特邀请有意愿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HK15FW00301408
二、采购项目名称: 湖北省林木种苗生产和科研基础设施与湖北国家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工程设计招标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80 万元
四、招标内容:
( 1 )招标范围和内容:项目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弱电、消防等专业的设计工作,工作内容包含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其他相关服务工作。根据采购人的需要,协助采购人完成与设计相关的各项报批工作;
( 2 )设计周期 : 在合同签订后 50 日内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且施工图通过审图中心审查。
五、供应商条件:
(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 2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企业信誉好,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 3 )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 4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至少应包括设计项目负责人 1 人、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 1 人、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 1 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1 人、暖通专业负责人 1 人、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 1 人、弱电专业负责人 1 人、消防专业负责人 1 人,上述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①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和高级工程师职称,设计项目负责人近3年至少承担过一项公共建筑设计项目(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②拟派本项目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和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③拟派本项目的结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④给排水、暖通、电气、弱电、消防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⑤以上人员的注册单位必须为供应商单位,并与供应商签定了有效固定的劳动合同,必须附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交社保费证明。
(5 )供应商近 3 年至少承担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6)湖北省外供应商需在武汉市设有办事处或分支机构( 需出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且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厅备案;
(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本招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和供应商近3年类似项目业绩要求中的“近3 年”均指 2012 年8月27日至2015 年8月26日,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项目”均指总建筑面积20000 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六、招标文件获得: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所有资料的原件及相应复印件一套)于 2015年 8 月 27日至2015 年9月2日每日上午9:00 分至 12:00 ,下午 1:30 至 4:30 到湖北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38 号秀水公寓 906 室)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 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5 年 9 月17日 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湖北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38 号秀水公寓 906 室)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下同 ) 为 2015 年 9 月 17日9 时 30 分 , 供应商应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北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38 号秀水公寓 906 室)。供应商的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
(2)规定时间内未报名,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 采购人不予受理。
(3)本项目对未中标人无任何补偿,各供应商须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湖北省林业厅林木种苗管理总站 采购代理机构 : 湖北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 339 号 地 址 : 武昌区东湖路 138 号秀水公寓 9 楼
联系人: 黄发新 联系人 : 刘佳玲、程灿
电 话: 027-51796532 电 话 :027-87253545 、 15002720898
传 真 :027-87253545
湖北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建设工程设计招标项目
依据湖北省财政厅下达的鄂财采认[2015]-13717号政府采购执行确认书要求,湖北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省林业厅林木种苗管理总站的委托,拟就湖北省林木种苗生产和科研基础设施与湖北国家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工程设计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特邀请有意愿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HK15FW00301408
二、采购项目名称: 湖北省林木种苗生产和科研基础设施与湖北国家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工程设计招标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80 万元
四、招标内容:
( 1 )招标范围和内容:项目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弱电、消防等专业的设计工作,工作内容包含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其他相关服务工作。根据采购人的需要,协助采购人完成与设计相关的各项报批工作;
( 2 )设计周期 : 在合同签订后 50 日内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且施工图通过审图中心审查。
五、供应商条件:
(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 2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企业信誉好,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 3 )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 4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至少应包括设计项目负责人 1 人、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 1 人、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 1 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1 人、暖通专业负责人 1 人、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 1 人、弱电专业负责人 1 人、消防专业负责人 1 人,上述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①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和高级工程师职称,设计项目负责人近3年至少承担过一项公共建筑设计项目(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②拟派本项目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和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③拟派本项目的结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④给排水、暖通、电气、弱电、消防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⑤以上人员的注册单位必须为供应商单位,并与供应商签定了有效固定的劳动合同,必须附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交社保费证明。
(5 )供应商近 3 年至少承担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6)湖北省外供应商需在武汉市设有办事处或分支机构( 需出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且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厅备案;
(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本招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和供应商近3年类似项目业绩要求中的“近3 年”均指 2012 年8月27日至2015 年8月26日,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项目”均指总建筑面积20000 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六、招标文件获得: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所有资料的原件及相应复印件一套)于 2015年 8 月 27日至2015 年9月2日每日上午9:00 分至 12:00 ,下午 1:30 至 4:30 到湖北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38 号秀水公寓 906 室)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 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5 年 9 月17日 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湖北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38 号秀水公寓 906 室)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下同 ) 为 2015 年 9 月 17日9 时 30 分 , 供应商应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北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38 号秀水公寓 906 室)。供应商的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
(2)规定时间内未报名,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 采购人不予受理。
(3)本项目对未中标人无任何补偿,各供应商须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湖北省林业厅林木种苗管理总站 采购代理机构 : 湖北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 339 号 地 址 : 武昌区东湖路 138 号秀水公寓 9 楼
联系人: 黄发新 联系人 : 刘佳玲、程灿
电 话: 027-51796532 电 话 :027-87253545 、 15002720898
传 真 :027-87253545
湖北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