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绿园区保障性住房(宜居家园一期)污水外网改造工程施工项目”,招标人为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 政府投资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招际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保障性住房(宜居家园一期)污水外网改造工程施工项目。
2.2 招标范围:该项目施工图纸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建设规模及标段划分:总投资约197.6万元,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本项目依据实际发生工程量及财审最终决算结果进行工程结算)。
2.4 工程地点:长春市绿园区。
2.5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政府投资,已落实。
2.6 计划工期: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5年 9 月 19 日,计划竣工日期均为2015年 10 月 18 日,工期 30 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证书,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人员要求: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以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需提供由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工程证明)。
3.3财务要求:( 2012、2013、2014)近3年不亏损。
3.4业绩要求:(2012、2013、2014)近3年具有2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6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按吉建管(2014)6号文件规定办理备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8 月 27日至2015年9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到长春市高新区锦湖大路1357号慧谷大厦7层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拟派项目经理执业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7)、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
(8)、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以上材料在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留存报名处,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9 月 16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高新区锦湖大路1357号慧谷大厦3层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其他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2185号
邮 编:130062
联 系 人:董科长
电 话:0431-87971817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际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锦湖大路1357号慧谷大厦7层
邮 编:130103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431-87888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