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汾阳市杏花村南环街(新石线~纵五路)污水干管工程,已由汾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汾发改审发《[2015]1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汾阳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建设资金全部由汾阳市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址:南环街污水干管工程,起点为新石线、终点为规划纵五路;纵五路污水管线工程起点为南环路北侧现状路,终点为南环街。
建设规模:南环街污水干管工程全长1948.69米,纵五路污水管线工程全长
建设工程投资:约586.3万元;
工 期: 180天
资金来源:汾阳市财政投资
2.2招标范围:
汾阳市杏花村南环街(新石线~纵五路)污水干管工程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用市政专业建造师为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五年具有类似工程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8月 27日至 2015 年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均指原件,并携带复印件四套(加盖企业公章)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必须是拟派该项目的建造师);
(2)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明;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资质证书副本;
(5)企业规费证书;
(6)安全生产许可证;
(7)近五年完成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合同);
(8)项目经理注册证书(项目经理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9)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10)组织机构代码证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6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建 设 单 位 : 汾阳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山西吉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长治路306号火炬创业大厦B座15层
联 系 人 :薛维
联 系 电 话 :18636466777 13593366171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