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经由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供应商),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七星坝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前期建设临时用电设计和施工工程项目(第二次)
施工地点
比选人指定的项目施工现场
工期
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竣工
工程内容
按照《国网绵阳市游仙供电分公司供电方案通知书》内容,需对绵阳市七星坝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10KV施工用电进行设计和施工(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 技术条件书)
资金
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设计和施工段
按照《国网绵阳市游仙供电分公司供电方案通知书》内容,需对绵阳市七星坝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10KV施工用电进行设计和施工(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 技术条件书)
最高限价
6万元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格要求:
A、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
B、须具备电力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证明;
C、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送电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若比选申请人不具备该设计资质,可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须提供与分包单位针对本项目的分包协议及该分包单位的电力行业工程设计(送电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复印件。
D、近三年(2012年-2014年)具有不少于2个类似10KV施工用电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E、因故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企业不得参加谈判。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合同预决算管理部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各比选申请人购买比选文件日期为:2015年 8 月 27 日至2015年 8 月 31 日截止,时间为: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
(3)比选申请人在购买比选文件时应请携带以下资料:
比选申请人在购买比选文件时应请携带以下资料:①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②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③企业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④资格要求中需要提供的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⑤以上为复印件的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4)参与第一次报名的比选申请人,如因报名家数不足三家造成的比选无法正常进行的,可以继续参与本项目第二次比选流程,报名费不予退还。
六、比选申请文件投交截至时间及递交地点: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 9 月10日14:00前。
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在2015年9 月10日14:00前递交的,送至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合同预决算管理部。
比选申请文件可以快递的方式递交,也可以派人亲自递交,但必须按规定密封,且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以前递交。
七、比选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
本次比选于2015年9 月10日14:00时在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进行。
由于本次比选采用二次报价的方式,建议比选申请人派代表参加比选会议。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滨江西路南段22号(嘉来华庭四——六楼)
邮 编:621000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816-2242821
传 真:0816-22428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