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济南至青岛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已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以《山东省交通厅关于济南至青岛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意见的函》(鲁交规划【2015】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和出资比例为:自筹25%、银行贷款75%,招标人为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SJ201508068,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方法为综合评估法Ⅰ。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济南至青岛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路线全长309.172公里,途径青岛、潍坊、淄博、滨州、济南5市22县(区)。既有高速公路采用双向四车道,改扩建后采用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采用“两侧拼宽为主,单侧分离为辅”的加宽方式,标准路基宽度42米。该项目初设概算总金额为3141713万元。该审查咨询服务内容为根据交通运输部颁布的现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编制办法及业主对项目的其他要求等对济青高速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审查技术服务。审查内容包括总体设计、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保畅通设计、专题研究、沿线设施、设计概算、基础资料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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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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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青高速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咨询 |
济南至青岛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路线全长309.172公里,途径青岛、潍坊、淄博、滨州、济南5市22县(区)。既有高速公路采用双向四车道,改扩建后采用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采用“两侧拼宽为主,单侧分离为辅”的加宽方式,标准路基宽度42米。 |
资质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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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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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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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
1.岩土工程分项负责人(1人):高级工程师,近5年负责过1条及以上高速公路岩土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或勘察设计建立咨询或初步设计评审工作或外业验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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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15-08-31至2015-09-06(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济南市奥体中路5006号1015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09-21 10:00,申请人应于当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济南市奥体中路5006号10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补充信息
无
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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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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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济南市奥体中路500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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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25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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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孔晨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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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53189260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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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531-89260243 |
2015-0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