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武汉市生活垃圾处理智能化监管系统(市级项目)建设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第 1 次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武汉市财政局 J15061823-1453 计划下达函和 无 政府采购方式变更批复函, 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 受 武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的委托,对其 武汉市生活垃圾处理智能化监管系统(市级项目)建设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以 集中采购 组织形式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 WHZC-2015-038A(1453)
(二)项目名称: 武汉市生活垃圾处理智能化监管系统(市级项目)建设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 285.5 万元(含财政资金 285.5 万元,其他资金 0 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 本次公开招标共分 1 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 三 章内容。
第 1 包:
(1) 项目包编号: 1
(2) 项目包名称: 武汉市生活垃圾处理智能化监管系统(市级项目)建设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3) 类别: 服务
(4) 用途: 生活垃圾处理智能化
(5) 数量: ( )
(6) 简要技术要求: 基础支撑平台、垃圾运输车辆监管、垃圾处理场(厂)监管、综合监管调度指挥中心系统软、硬件系统建设,100台示范车辆车载终端设备采购和安装,长山口和陈家冲两座直管垃圾填埋称重系统和监控系统升级改造。
(7) 采购预算: 285.5万元
(8) 期限( 服务期 ): 建设期3个月
(9) 质保期: 3 ( 年 )
(10) 其他: 无
2. 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无效。
3. 参加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 无 。
4. 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将您的联系方式发送至 无 联系索取,也可直接到我处查阅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2、投标人须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需提供检察院出具关于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函(二个月内有效); 6、授权代表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保的证明; 7、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须具有履行本项目必需的财务、技术、供货、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能力,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完成安装调试等;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 1 )包: 无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2015-08-31 至 2015-09-22 (北京时间每天上午 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四楼4069室 。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 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人民检察院出具关于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函、授权代表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保的证明、基本户开户证明。 4.以上资料还应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以及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 。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10号开标室。
(二)截止时间: 2015-09-23 09:30 (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10号开标室。
(二)时间: 2015-09-23 09:30 (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2015-08-31 —— 2015-09-23共 21天。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 武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305号
联系人: 张建峰
电话: 027-82707725
传真: 027-82707725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 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
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四楼4069室
联系人: 石惠、鄂蓓
电话: 027-65770459
传真: 027-65770459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话:85731461
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
2015-08-31
根据武汉市财政局 J15061823-1453 计划下达函和 无 政府采购方式变更批复函, 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 受 武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的委托,对其 武汉市生活垃圾处理智能化监管系统(市级项目)建设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以 集中采购 组织形式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 WHZC-2015-038A(1453)
(二)项目名称: 武汉市生活垃圾处理智能化监管系统(市级项目)建设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 285.5 万元(含财政资金 285.5 万元,其他资金 0 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 本次公开招标共分 1 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 三 章内容。
第 1 包:
(1) 项目包编号: 1
(2) 项目包名称: 武汉市生活垃圾处理智能化监管系统(市级项目)建设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3) 类别: 服务
(4) 用途: 生活垃圾处理智能化
(5) 数量: ( )
(6) 简要技术要求: 基础支撑平台、垃圾运输车辆监管、垃圾处理场(厂)监管、综合监管调度指挥中心系统软、硬件系统建设,100台示范车辆车载终端设备采购和安装,长山口和陈家冲两座直管垃圾填埋称重系统和监控系统升级改造。
(7) 采购预算: 285.5万元
(8) 期限( 服务期 ): 建设期3个月
(9) 质保期: 3 ( 年 )
(10) 其他: 无
2. 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无效。
3. 参加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 无 。
4. 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将您的联系方式发送至 无 联系索取,也可直接到我处查阅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2、投标人须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需提供检察院出具关于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函(二个月内有效); 6、授权代表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保的证明; 7、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须具有履行本项目必需的财务、技术、供货、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能力,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完成安装调试等;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 1 )包: 无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2015-08-31 至 2015-09-22 (北京时间每天上午 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四楼4069室 。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 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人民检察院出具关于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函、授权代表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保的证明、基本户开户证明。 4.以上资料还应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以及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 。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10号开标室。
(二)截止时间: 2015-09-23 09:30 (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10号开标室。
(二)时间: 2015-09-23 09:30 (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2015-08-31 —— 2015-09-23共 21天。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 武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305号
联系人: 张建峰
电话: 027-82707725
传真: 027-82707725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 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
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四楼4069室
联系人: 石惠、鄂蓓
电话: 027-65770459
传真: 027-65770459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话:85731461
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
2015-08-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