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受沈阳振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委托,为沈阳市西部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除铁锰过滤系统、变频消防给水装置(二次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供货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沈阳市西部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除铁锰过滤系统、变频消防给水装置(二次公告)
2、招标单位:沈阳振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3、供货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具体地点按业主要求)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计划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供货完毕,具体安装调试时间按照业主要求。
6、招标范围:除铁锰滤罐、深井潜水泵、变频供水及配套系统采购、安装及调试,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销售代理商(注:销售代理商需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具有至少一个类似业绩(以合同为依据);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2015年8月31日至 2015年9月8日(每天08:30-16: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地点: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
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要求:请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一份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复印件、(5)投标人是销售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到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进行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注:以上材料复印件必须有效、清晰,并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不换。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9月22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开标室
五、本项目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沈阳振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九东路58号 邮编:110143
联系电话:024- 29358657 传真:024-22821380
联系人:刘金强 顾瑞宣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 邮编:110014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青年大街支行
账号:71150154700000136
联系人: 金萍 刘广友
电话:024-82901799、31303899
传真:024-82903299
邮箱:ghzb@sina.com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