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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翰吉斯国际农产品物流园污水处理厂项目勘察招标公告(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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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天津
有效期至: 2015-09-07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5-08-31 16:03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经理    未注册
  • 地区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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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报建编号:1222304120150041
招标备案号:12002015081046
勘察招标公告(延期)
津建交市勘察[2015]0819(延1)
 延期原因:  报名截止时报名家数不足三家单位。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翰吉斯国际农产品物流园污水处理厂项目 已由 静海县行政审批局 以 静审投[2015]321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423826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 天津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翰吉斯国际农产品物流园污水处理厂项目,占地面积1716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968平方米,处理规模1.2万立方米/日,建筑物最大高度5.3米,最大跨度6米,基坑最大深度4.9米,立项投资额4238.26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静海北环工业区徐良路1号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翰吉斯国际农产品物流园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规模:占地面积1716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968平方米,基坑最大深度4.9米,处理规模1.2万立方米/日。勘察范围:中标单位完成全部项目岩土工程勘察工作 
2.4  工期要求:2015年10月01日 至 2015年10月07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及以上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市行政许可中心二楼建设工程投标服务办公室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09月0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5 年 8 月 31 日 至 2015 年 9 月 7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09月08日至2015年09月14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1 时 0 分 至 5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另行通知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韦学锋(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静海北环工业区徐良路1号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卢万河 电话:022-59582086
传  真:022-59595322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谭维国(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津滨大道万达广场1004
邮政编码:300112 联系人:马志强 电话:022-8369839-802
传  真:022-83698036
日期:2015 年 8 月 31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受理负责人:石彤
电话:23661595传真:23661595电子邮箱:tjjszbz1@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增1号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大厦6楼605室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监察局驻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受理负责人:赵健
电话:24538762、24538760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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