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SZCJ2015-WJ-G-012号绿化养护管理项目的更正(变更)公告
各投标单位:
经采购单位确认,SZCJ2015-WJ-G-012号绿化养护管理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更正(变更):
1、本项目拟配备的专业设备和机具中取消“10T或以上机动船一条”的要求。
2、评分标准中“(二)绿化养护管理技术方案:4、针对本项目投入的养护专业车辆及设备情况,最高为10分”,更正为:
该项所列的机具设备仅限于本项目所用,不得套用。
(1) 自有洒水车情况:每提供一台得1分,最高为2分
(2) 自有垃圾清运卡车(5吨或以上)情况:每提供一台得1分,最高为2分
(3) 自有修剪登高车的得2.5分,租赁修剪登高车的得2分,本项最高为2.5分
(4) 自有水泵情况:每提供一台得0.5分,最高为1.5分
(5) 自有草坪修剪机情况:每提供一台得0.5分,最高为1分
(6) 自有绿篱机情况:每提供一台得0.5分,最高为1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权属证明复印件,如购置发票、车辆行驶证(包括行驶证上照片)和租赁协议等,若投标单位提供的是设备租赁协议,还须提供租赁设备的购置发票及车辆行驶证等权属证明复印件。自有车辆和设备的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否则不得分)。
3、投标文件接收信息变更为:
(1)开始接收时间:2015年3月13日13:0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3月13日13:30(北京时间)
4、开标时间变更为:2015年3月13日13:30(北京时间)
以上更正公告与原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并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各投标单位在接到本更正公告后,请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0512-65238892)!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2月25日
投标单位:(盖章)
收到时间: 年 月 日 时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