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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 1.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3省外投标申请人应按云南省建设厅“云建建[2006]257号”文件要求办理备案手续。 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格审查方法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进入评标程序(注:名录内的投标申请人不必提交资格审查文件)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9月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一日内寄送。 3.3已进入《名录》且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红河州建设工程投标资格审查网络管理系统(网址www.hhzy.net)报名并至5.4条规定的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3.4名录外的申请人请于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到建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水会堂西院二楼)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3.5请各投标人在报名时递交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各投标单位自行到公司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行贿犯罪查询科查询)。 4、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4.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21日 15 时 00分,地点为建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水会堂西院二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