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PYJS15083109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阳县鳌江镇农村污水治理工程下厂社区河滨村项目工程已由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北港批( 2015)14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平阳县鳌江镇农村污水治理工程下厂社区河滨村项目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平阳县鳌江镇河滨村,工程投资约为 227万元,计划工期90日历天,招标范围为管网,污水检查井,化粪池,预处理池,人工湿地,排放口,路面修复等,工程质量: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乙级及以上。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为市政公用专业或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或环保专业工程师及以上。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9月8日,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 www.pyztb.com )“项目在线”窗口下载,澄清、答疑网址同上。
5. 刷卡、报名时间:
2015 年 9月1日,09:00- 16:30至2015年9月21日,09:00-16:30。
地点为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家园(原剑桥华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9月23日9时30分,地点为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家园(原剑桥华府))。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阳县鳌江镇
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 2 号中介服务大楼 309 室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人:邵晨晨
电话: 15968765159
电话: 15088995357
2015 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