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综合说明:
1.工程名称:开福区2015年公共垃圾站提质改造项目
2.工程概况:项目位于开福区,建设内容为对开福区范围内的10座公共垃圾站进行提质改造。土建投资估算118万元。
3. 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造价约63.55万元(以实际财评控制价为准)
二标段:造价约54.45万元(以实际财评控制价为准)
4.施工工期:3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6.保修承诺: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执行
7.招标范围:对开福区范围内的10座公共垃圾站进行提质改造(具体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评标办法:按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综合评估法(1)。
二、资格合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持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具有房建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15]57号及长住建发[2013]1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
5.被授权委托人及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近半年连续三个月(2015年6-8月)的社保证明;
6.省外企业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及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省外企业须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拟任本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开标时还须提供经在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8.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不良行为记录;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同一投标人只能选择参与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不能同时参与二个及以上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拒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请于2015年9月2日登录开福区政府门户网查阅或下载招标相关文件等资料。
四、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于2015年9月7日17:00时前,将疑问以匿名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招标人邮箱1609600620@qq.com,过期不予受理,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一标段: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元) 二标段:壹万元整(¥1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前予以查验。
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开福区2015年公共垃圾站提质改造项目第 标”,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分支机构提交无效)。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账户名:长沙市开福区发展和改革局
开户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福支行 帐号:800159739311018
5.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6.投标保证金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29日上午9:00时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市开福区农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福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