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铜梁区虎峰镇二三级污水管网工程 已由铜梁区发 展和 改革 委员 会以铜发改委〔2015〕1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补助和地方配套资金 ,招标人为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铜梁区虎峰镇场镇
2.2 建设规模: 本项目 建设污水提升井一座,提升管网 130m ;化粪池1座;二级管网 890m ;三级管网 2700m ;跌水井1座;格渣池2座。
2.3 招标范围: 施工图所示的虎峰镇二三级污水管网工程等工程内容,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 80 日历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外地入渝企业,必须持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 2015年9月 2日起,登录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cqjsxx.com/)或重庆市铜梁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tljyzx.com/)上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cqjsxx.com/)或重庆市铜梁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tljyzx.com/)”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9月 23日9时 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重庆市铜梁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二楼信息发布大厅(铜梁区巴川街道龙门街258号);
5.2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2015年9月 23日9时00分至年9 月 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 铜梁区虎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海正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 铜梁区虎峰镇 地 址: 重庆市江北区洋河1村70号12-3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人: 谢老师
电 话: 18996065381 电 话:023-86820509
2015 年 9 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