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5年度锅炉定点采购(第二次)
2、招标编号:shcg15-10708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本项目2015年度招标限额以下锅炉定点供货招标,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2015年度招标限额以下锅炉的定点中标人,为一个包件。1、 锅炉设备包括但不限于:(1)锅炉设备包括蒸汽锅炉、热水锅炉、真空热水锅炉等。(2)锅炉设备包括锅炉本体和辅机,辅机包括燃烧器、水泵、控制柜、仪表阀门等。
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4、交付/服务地址:上海市内用户指定地点。
5、交付/服务日期:签订合同后90天内交付。交付状态:货物安装调试和验收合格。
6、协议期限:2015年10月至2016年6月。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4、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5、投标人必须是投标设备的最终制造厂家,不接受供货商作为直接投标人。投标人(锅炉制造厂家)必须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B级及以上锅炉制造许可证。
6、投标人须提供3-5家在上海有服务场所的锅炉供货商。供货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锅炉“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09月17日 00:00:00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www.shzfcg.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按采购公告要求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www.shzfcg.gov.cn)上实施采购的项目,按以下方法操作:供应商通过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供应商平台→CA证书登录”成功后,可先查看“网上投标视频演示”,并按照“上传附件说明”中的要求制作附件和设置本地浏览器。如供应商网上投标仍有困难请致电:35968090或携带CA证书到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信息管理科进行处理。
四、接受投标、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网上接受投标时间:2015年09月07日 00:00:00至投标截止。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09月22日(星期二)09:00,(以网上招投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网上投标地址: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www.shzfcg.gov.cn)
2、投标地点:上海市大连路515号
3、开标地点:上海市大连路515号采购中心会议室。网上投标成功的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时间1小时后通过数字认证证书登陆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网上投标系统”,下载开标记录。
愿意参加开标仪式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可持网上投标回执准时出席。
地址: 上海市大连路515号
邮编: 200082
联系人:吴昀霖
电话:021-35968029
传真:021-35968054
Email:wuyunlin@shzfcg.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