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采购公告内容: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18号令》、《财政部第74号令》、《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批准,本项目资金已落实。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受昆明市五华区环境保护监测站的委托,对昆明市五华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具有完成项目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参加。
1.2项目概况
1.2.1项目名称:昆明市五华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NTT201508408
1.2.2 谈判内容:(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1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1
套
1.2.3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各竞争性谈判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报出合理的更短交货时间)。
1.2.4 交货地点:昆明市五华区环境保护监测站指定地点。
1.2.5 预算金额:人民币33.00万元。
1.3竞争性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1.3.1 竞争性谈判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能独立完成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规定的内容;
1.3.2 经营范围与所投内容相符,且具备有效的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
1.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4 具有曾经成功地完成和实施过类似项目的经历;
1.3.5具有专业的技术服务能力;
1.3.6信誉要求:无不良记录,在过去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竞争性谈判申请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1.3.7厂家在云南应有直属分公司或办事处;
1.3.8投标时供应商需提供产品生产厂商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原件。
1.3.9具有固定的本地售后服务机构,能够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
1.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2.1请谈判申请人于2015年09月06日至2015年09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口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号)报名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报名时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2竞争性谈判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递交:
3.1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9月18日上午10:00时,地点为:华山西路1号五华区区级机关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昆明市五华区政府行政大楼4楼)
3.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明市五华区环境保护监测站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口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号
联 系 人:刘师 王师
电话:13529233212、15808719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