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武县凤凰镇刘家园移民新区三期(西)配套工程已由宁发改审批【2015】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武县扶贫中心,建设资金为移民户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武县凤凰镇刘家园移民新区三期(西)配套工程
2.2招标编号:(140925)RXYZB-2015-002
2.3建设地点: 宁武县刘家园村
2.4建设规模及内容:宁武县凤凰镇刘家园移民新区三期(西)配套工程。室外配套工程主要包括给排水工程阀门井15座、给水管网1300米;供电工程1100米;供暖工程供热管网1700米、热力站一座以及绿化工程。
2.5计划投资:1594.4万元 。
2.6计划工期:180天。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8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2月25日至 2015 年 3月 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忻州市长征西街45号)报名。
4.2报名时需由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携带下列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套:
(1)法人授权委托书;(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证书副本;(5)组织机构代码证;(6)规费证;(7)安全生产许可证;(8)建造师证(建造师须同时提供注册证、安全考核合格证)
注:所有原件均现场照拍存档。
4.3项目授权人须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上述报名者,请于报名的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6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武县扶贫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994141189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瑞鑫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平阳路平阳景苑7号楼2508室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13453402873 0351-8363048
2015年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