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海炼油异地改造石油化工(20万吨/年聚丙烯)项目产品质量升级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北海炼油异地改造石油化工(20万吨年聚丙烯)项目产品质量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化股份计﹝2014﹞39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北海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北海市铁山港区。
2.2建设投资:约68500万元。
2.3建设规模及内容:原料预处理装置技术改造、17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MIP-DCR技术改造、260万吨/年柴油加氢装置增加第二反应器、50万吨/年汽油加氢处理装置技术改造、新增50万吨/年催化原料预处理单元、60万吨/年重整装置扩到80万吨/年、苯抽提装置扩能改造、硫磺回收等装置消除瓶颈改造以及产品精制装置改造、新增1台3000m3液化气球罐、公用工程及辅助性设施适应性改造等。
现有装置采用工艺技术情况:重整装置采用国产超低压连续重整工艺成套技术;催化裂化装置采用MIP-DCR技术、肋片管式外取热器专有技术;加氢装置采用蜡油加氢脱硫工程成套技术和热壁式加氢反应器专有技术;常减压装置采用大型蒸馏装置高轻收深总拔低能耗成套技术。
2.4计划工期:总工期259日历天,桩基施工2015年4月1日开始,2015年7月31日完成详细工程设计,2015年12月15日中间交接。2015年11月1日至12月15日全厂停车检修,完成切改。
2.5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1)招标范围:原料预处理装置改造、17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改造、连续重整装置改造、苯抽提装置改造、产品精制干气回收改造、260万吨/年柴油加氢装置改造、催化原料改质装置、产品精制装置改造、50万吨/年汽油加氢装置改造、总图运输、储运设施(原油泵棚改扩建、LPG罐区及泵棚改扩建、全厂工艺及热力管网改扩建)、给排水(厂内给排水及消防管网)、供电(厂区供电及照明改造、全厂电信改造、35kV变电所-1改造、35kV变电所-2改造、10kV变电所-1改造)、管理区及辅助生产设施等的EPC总承包。
(2)工作内容:包括详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单机试车、联动试车及投料试车技术服务等,并对EPC总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全面负责。
特别注意在生产正常进行过程中,要完成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艺管线预制,在停车检修阶段完成剩余工作任务。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财务和经营状况要求:没有处于破产、资产冻结、财产被接管、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等状态,且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3.3业绩要求:2010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类似炼油项目质量升级改造EPC总承包业绩及类似石化企业全厂检修EPC总承包业绩。
3.4履约、质量及安全要求:2012年以来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5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或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或中国勘察设计行业工程项目经理资格;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2005年以来担任过类似炼油项目质量升级改造EPC总承包项目经理;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不得兼职其他项目;
(2)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十年及以上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或管理工作经历,至少担任过类似炼油项目质量升级改造项目技术负责人或工程设计总工、副总工工作,且完成情况良好;
(3)设计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十年及以上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或管理工作经历,至少担任过类似工程设计经理工作,且完成情况良好。
(4)采购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八年及以上采购管理工作经历。
(5)施工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八年及以上施工管理工作经历。
(6)HSE经理: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八年及以上HSE管理工作经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2月27日-3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2)报名地点:北海市北海炼化公司综合办公楼二楼机动工程部。
4.2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3)开户银行许可证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4)投标人的业绩证明。
不能提供上述资料或提供不全的,招标人将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4.3从报名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
4.4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
6.其它
6.1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6.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7.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北海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北海铁山港区四号路北海炼化公司综合办公楼二楼机动工程部;
邮编:536016 ;
联系人:徐树友;
电话:0779-8528233 (8:30至17:00);
传真:0779-8528888 (8:30至17:00);
电子邮箱: bhxuhy@sina.com。
8.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中国石化小营办公区1号楼5层附楼5011室;
邮编:100029;
联系人:王雨哲;
电话:010-6916 6465 (8:30至17:00);
传真:010-6919 6652 (8:30至17:00);
电子邮箱:wangyuzhe@sinopec.com。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二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