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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庄陶中路景观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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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广东
有效期至: 2015-03-03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5-02-26 12:02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liangww    未注册
  • 地区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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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1.招标条件

南庄陶中路景观提升工程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禅发改投[2014]17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南庄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划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庄镇陶中路。

2.2项目建设规模:南庄陶中路景观提升工程项目位于南庄镇陶中路,是对陶中路中分绿化带、两侧人行道,停车位等进行改造提升,涉及绿地总面积约为2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为256万元,本招标工程的建安工程费约为224万元。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竣工时间:2015年3月1日~2015年4月29日。

2.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南庄陶中路景观提升工程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工程主要内容包括:(1)绿化工程:栽植乔木、灌木约180株,花卉约2440平方米,草皮约524平方米,砍伐乔木灌木20株,清除地植被约2000平方米,拆除广场砖、混凝土路面、管道等;(2)园建工程:铺砌人行道约6000平方米,划车位标线约740平方米,铺沥青混凝土车位约1200平方米,砌路侧石约1000米等。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其中合同栽植植物养护期为6个月,养护期结束时本合同所栽植的所有植物成活率达到100%,绿地覆盖率须达到95%以上,且无杂草、无枯黄、无病虫害。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以及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中的大型工程√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以及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企业诚信状况需全面有效,满足评审及履约要求。

4.4.1投标人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中最近年度的诚信考评结论须为C级或以上,或新登记备案的。须提供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电子版打印件,可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网上查询打印,应包括基本信息、主要负责人、资质类别、专业技术人员、考评记录及变更记录(应包含与本项目投标相关的具体变更内容)等,相关信息最终以评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法〔2012〕24号文)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管理平台中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含符合规定的临时执业证书,其中二级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5.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系统锁定状态。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住建厅办理了备案手续。需提供相关人员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含其直属分支机构)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4年8月至2015年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含其直属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4.6.1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须具有由广东省风景园林协会颁发的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书或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证书或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并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

4.6.2专职安全员至少1名,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注:上述人员及项目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且均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并需提供投标人(含其直属分支机构)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4年8月至2015年1月)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含其直属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咨询电话:0757-83992337、0757-83905237)。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2?报名时间:2015年02月5日14时00分起至2015年03月03日12时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4.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以及?0?万元的诚信保证金,合计?4.5?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确认手续后,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统一发布,且相关信息一经发布,即视为已通知所有投标人,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请投标人密切留意该网站中有关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查询”栏目的相关内容。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5楼)。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自报名参加投标并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交易员制度见佛发改招[2013]12号)。

11.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市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南庄分局

地址:南庄大道西22号邮编:528000

联系人:叶工联系电话:0757-85336383??0757-85336383(传真)

 

招标代理: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城市花园中区一座23楼???邮编:528000

联系人:李工、张工

联系电话:0757-83939001、83927869、83939018(传真)

电子邮件:shenlian-3@163.com

 

二〇一五年二月九日

附件:

1、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word3、工程量清单4、施工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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