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港三江港区综合码头一期工程水工建筑物施工
招标文件
第 1 号补遗书
根据《 武汉新港三江港区综合码头一期工程水工建筑物施工 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规定,现发布第 1 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应优先于招标文件阅读。本补遗书正文共 3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一、招标文件补遗
1 、 招标人公布本此招标的最高投标限价:
单位:元
标段
最高投标限价(大写)
最高投标限价(小写)
SJGSG-1
壹亿叁仟贰佰柒拾伍万元整
132,750,000.00
SJGSG-2
壹亿肆仟柒佰玖拾玖万元整
147,990,000.00
2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费为:
标段
金额(元)
SJGSG-1
贰拾柒万陆仟捌佰元(¥ 276,800.00 )
SJGSG-2
贰拾捌万叁仟肆佰元(¥ 283,400.00 )
3 、合同专用条款 14.1 款补充:
(1) 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和设备进场以前,承包人必须向监理人提交生产厂商出具的质量合格证书和承包人检验合格证书,证明材料、设备质量符合本合同技术规范的规定,以供监理人批准。
(2) 承包人应随时按监理人的指令在制造、加工或施工现场对材料和设备进行检验。
(3) 承包人应为监理人对材料或设备的检验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在材料用于工程之前 ,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要求提供材料样品以供检验。
(4) 所有施工操作工艺均应符合合同的规定,或监理人的指令。
(5) 承包人应对集中采购供应的材料进场前进行试验、检验,不因为集中采购供应而免除承包人的质量责任 。
4 、合同专用条款 16.1 款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修改为:
本款约定为: 合同期内不因物价波动而调整合同价格(不含本款约定的集中采购材料,集中采购材料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第16.1.2项约定的原则处理) 。
发包人将对用于本工程的部分主要材料进行集中采购(这部分材料以下称 “ 集中采购材料 ” ,确定的材料供应商以下称 “ 集中采购材料供应商 ” ),有关集中采购材料的规定如下:
( 1 )范围
本工程集中采购材料范围为:
标段工程量清单中以总额为单位计量的钢材(钢管桩、光圆钢筋、带肋钢筋、钢绞线)具体清单如下;
标段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SJGSG-1
1-4 码头平台
100601006001
钢管桩(包含钢管桩的采购、运输及相关税费)
100801001011
光圆钢筋(包含钢筋的采购、运输及相关税费)
100801001012
带肋钢筋(包含钢筋的采购、运输及相关税费)
1-4 泊位引桥
100801001001
光圆钢筋(包含钢筋的采购、运输及相关税费)
100801001002
带肋钢筋(包含钢筋的采购、运输及相关税费)
100802004001
板梁预应力钢绞线(包含钢绞线的采购、运输及相关税费)
SJGSG-2
5-8 码头平台
100601006001
钢管桩(包含钢管桩的采购、运输及相关税费)
100801001001
光圆钢筋(包含钢筋的采购、运输及相关税费)
100801001001
带肋钢筋(包含钢筋的采购、运输及相关税费)
5-8 泊位引桥
100801001001
光圆钢筋(包含钢筋的采购、运输及相关税费)
100801001002
带肋钢筋(包含钢筋的采购、运输及相关税费)
100802004001
板梁预应力钢绞线(包含钢绞线的采购、运输及相关税费)
( 2 )用量计算
钢材供应总量为:以工程实际计量的工程量清单计量的钢管桩、光圆钢筋、带肋钢筋数量、钢绞线数量。
按上述用量计算方式计算的集中采购材料数量以外的各种损耗等,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 3 )价格组成
集中采购材料的价格是指集中采购材料供应商将所供应的材料送到监理人指定的承包人材料仓储点的价格(以下称 “ 到工地价 ” )。
( 4 )费用的计列
集中采购材料按不同种类和规格,以给定的暂估价总额的形式 ( 包括集中采购材料采购及运输到工地应缴纳的税金 ) 列入本次招标的工程量清单中。
( 5 )支付
集中采购材料款的支付方式为:发包人将在各支付周期内向承包人支付集中采购材料款;承包人应在收到集中采购材料款的同时,按到工地价和供应数量向集中采购材料供应商支付材料款。
( 6 )承包人应承担集中采购材料到达监理人指定的投标人材料仓储点后的卸车、仓储、保管、试验检验、场内调运、加工使用、材料损耗、管理费及相关税费 ( 不 包括集中采购材料采购及运输到工地应缴纳的税金 ) 等所有费用,并在工程量清单相应的子目中报价。
( 7 )其它规定
采用集中采购的材料不免除承包人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质量等所有相关责任。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形式向集中采购材料供应商收取或分担任何费用。
第 16.1.2 项细化为:
16.1.2 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16.1.2.1 本工程除集中采购材料进行价格调整外,其他材料不进行价格调整,集中采购材料的价格调整按相关规定执行。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材料,其单价和采购数应由监理人复核,监理人确认需调整的材料单价及数量,作为调整工程合同价格差额的依据。
调差总量为集中采购供应的材料数量。具体调价方式招标人将另行约定。
4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以本次补遗发布的为准。
5 、本次补遗发布了图纸、工程量固化清单,请各投标人下载。
二、招标文件答疑
1 、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乙级资质分为材料专项和结构专项,本次招标的乙级资质是指的材料专项还是结构专项?
答:材料专项和结构专项任意一种均可。
2 、如果试验检测公司为投标单位的全资子公司,需要附委托合同吗?
答:需要。
3 、招标文件 P199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资料表”是否只需要填写项目经理(含备选)、项目总工(含备选)的资历表?
答: P198 “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及 P199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资料表”均应包含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 5 及附录 6 的全部人员。
招 标 人:湖北长江三江港区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 年 9 月 1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