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为武警山西省总队直属支队锅炉2015-2016年度运行管理项目,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西省总队直属支队,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运行管理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太原市晋源区姚村镇,现有贰台QXW2080.7/95/70型4吨供暖热
水锅炉、壹台KQL-0.2型0.5吨洗澡用热水锅炉。采暖面积为43000平米;
2.2 招标范围:承包贰台QXW2080.7/95/70型4吨供暖热水锅炉和壹台KQL-0.2型0.5吨热
水锅炉的运行、管理。包括锅炉及其辅助设备运营、管理和维护;燃煤采购、运输、储存、
煤渣的处理;锅炉定期年检和运行检验。检验资料交甲方保管;锅炉检修保养,室内外管道。
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2.3 华北地区采暖期2015年11月1日——2016年4月1日,并根据天气情况适当提前或者
延长,所增加的费用双方协商。洗澡锅炉承包期为2015年10月16日至下一个承包期之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涵盖锅炉运行相关服务,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的全部服务。有煤源保证,有配套的运输能力和储煤能力,司炉人员具备特种设备(锅炉种类)作业资格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近三年内有相关锅炉运行管理业绩,且运营良好;
3.3同一法人代表(负责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满足上述条件的报名人应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 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5) 特种设备(锅炉种类)作业资格证;(6)同类型业绩(业绩认定: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时提供原件以备核查);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16日至2015年9月20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在山西佰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太原市并州南路27号212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西省总队直属支队
地 址:太原市晋源区姚村镇
邮 编:030000
联 系 人:李 波
电 话:13623452003
招标代理:山西佰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并州南路27号
邮 编:030012
联 系 人:马 飞
电 话:0351-7188531、13643511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