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批准,现就 绩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所需的 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仪器设备 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 采购项目名称 : 绩溪县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仪器设备 采购;
2 .采购编号 : HSCG[2015]016 。
3.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4. 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
4.1 采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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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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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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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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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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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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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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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光束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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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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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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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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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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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焰-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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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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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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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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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子荧光光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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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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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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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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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锰酸盐滴定法COD测定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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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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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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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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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相色谱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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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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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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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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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子色谱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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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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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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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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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纯水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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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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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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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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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心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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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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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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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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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空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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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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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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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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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波清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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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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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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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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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锈钢电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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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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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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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采购预算: 人民币捌拾肆万陆仟元 整(¥846000.00)。
5. 投标人资格条件
5.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必须包含检验检测仪器设备产品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自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至本次采购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三年内,要求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5.1 不接受联合体投体。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
6.1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可直接从“绩溪县政府采购网”本次采购公告后的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的获取期限:2015年9月16日至2015年9月23日。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但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
6.3 各投标人在投标之日提交投标文件前,在投标现场办理招标文件缴费手续。
6.4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 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7. 投标保证金 :
7.1 投标保证金:人民捌仟伍佰 元整(¥8500.00)。
7.2 投标保证金应于2015年10月13日8时30分前汇至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
8.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5 年10月13日9时00分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绩溪县城锦屏路12号绩溪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1) 。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绩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周光跃 联系电话: 0563-8162454
招标代理人(采购代理):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绩溪县东山路8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63-8153996
交易中心: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汪秀娟 联系电话:0563-8173106 传真:0563-8173106
详细地址:绩溪县城锦屏路12号绩溪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绩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5 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