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县级水质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招标项目 砚山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县级水质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已由 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山州水务局 以 文发改农经[2015]134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已落实,云南润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砚山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人)的委托,对 砚山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县级水质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代理。现特邀请具有较好信誉和较强能力的潜在谈判申请人提出谈判申请。
2. 项目概况
2.1 谈判编号:YSJYZC(竞)2015-17;
2.2采购内容:砚山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县级水质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包括:色度仪、恒温培养箱、电热恒温干燥箱、高压灭菌器、超纯水机、水样冷藏箱、原子吸收光谱仪、地表水采样器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对谈判申请人参与竞争性谈判资格要求
3.1 谈判申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谈判申请人规定的基本条件;
3.2谈判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生产或经销采购所需货物(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拥有投标产品的合法经营权;
3.3 投标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法规的全新原装正品;具有生产厂家的产品授权书(代理商或者经销商提供)和质量保证承诺书原件的,同时,必须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书及产品说明书;
3.4 谈判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财务状况,遵守有关法规,最近三年内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不良记录;
3.5 谈判申请人须具有本项目采购所必需的供货和售后服务能力;
3.6 谈判申请人须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管理规章制度及与承担本项目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3.7谈判申请人具有类似供货业绩;
3.8 谈判申请人必须符合本项目采购的其它相关条件;
3.9 本次采用 竞争性谈判方式 。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 2015 年09月16时至 11 时30分,下午 14 时30分至 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在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砚华东路84号原畜牧局4楼)报名及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申请人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递交下述证明文件的原件供审核,同时需提交以下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交采购人存档,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将被拒绝。日至09月1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 09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有授权委托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5)生产厂家的产品授权书(代理商或者经销商提供)和质量保证承诺书。
4.2 《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份,售后不退。
5.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及谈判时间
5.1 谈判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年09 月23日上午 09 时 00 分,地点为: 砚华东路84号原畜牧局4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2 谈判时间为 2015年09月 23日上午 09 时 00 分,地点为:砚华东路84号原畜牧局4楼开标室。
5.3 在递交谈判申请文件时,须单独递交缴纳谈判保证金的有效凭证。
6. 联系方式
采购人:砚山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砚山县砚华东路66号
联系人:付朝全
联系电话:0876—3121877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润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环城西路386号华海新境界商务大厦A座6楼
联系人:杨海洋
联系电话:136687934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