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丽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宁都县竹笮乡人民政府
100 升垃圾桶(塑料)项目(项目编号:NDLC2015-X027)的询价
采购公告
根据宁都县政府采购办(批复号:2015-306号)批复,宁都丽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宁都县竹笮乡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就其 100 升垃圾桶(塑料) 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 一)招标编号:NDLC2015-X027
( 二)招标内容:
|
品目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预算金额(万元)
|
|
一
|
100 升垃圾桶(塑料) (国产产品)
|
500
|
只
|
详见“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
6.5
|
( 三)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四)询价文件的购买时间:2015年9月18日至2015年9月24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在宁都丽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询价通知书工本费100元/本,询价通知书售后不退。
( 五)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壹仟贰佰元(¥1200)元整须在询价的前一天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储蓄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内,否则响应无效。未成交人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人的响应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货物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2015年9月25日10∶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宁都丽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七)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联系
代理机构:宁都丽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宁都县登峰大道一期14栋5楼
电话:18296757127
邮箱:NDLC2015@163.com
联系人:肖英
户名:宁都丽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赣州银行宁都支行
账号:2859 0001 0308 0001 216
网址: 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
采购人:宁都县竹笮乡人民政府
地址:宁都县竹笮乡
联系人:廖小强
电话:13979790129
宁都丽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