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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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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福建
有效期至: 2015-09-22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5-09-18 11:28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经理    未注册
  • 地区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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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招标公告
闽咨招[2015]100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寿宁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施工) 已由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寿发改投资[2015]215号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 ,项目业主为 寿宁县绿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寿宁县绿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寿宁县;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788468元,K=10%,发包价为:2528688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寿宁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依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8. 福建省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应满足《福建省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已办理福建省登记备案手续。完成备案的省外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到备案企业的相关登记信息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
3.9.投标人的其它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0.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18 日至2015年9月22日(节假日正常上班),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旧政府一层)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含招标文件、工程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等),售后不退。投标人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购买的施工图纸,图纸售价不高于《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价格。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的17:00分汇达到指定帐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 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30日上午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旧政府一层) ;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有关事项,招标人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寿宁县绿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寿宁县胜利街335号
联系电话:0593-2173369;
联系人:叶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湖东路98号省发改委公寓楼二层;邮编:350003;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591-87677863; 邮编:350003;
传真: 0591-87677861。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注明用途:寿宁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可简写)]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寿宁县支行;
帐户名称: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3500 1687 5070 5250 8744;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0593-5580667;
交易中心名称: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旧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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