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01(10 省道)长兴小浦至煤山段改建工程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S301(10 省道)长兴小浦至煤山段改建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办交通受理 [2015]3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发包人”),也为本项目的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省厅补助、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S301(10 省道)长兴小浦至煤山段改建工程起点位于小浦镇合溪(K10+514),沿现状301 省道向西北布线,途径合溪水库、三角塘、中村、石庙,终于火烧地(K21+077),全长约10.6 公里。
本项目为旧路改建拓宽项目,原有旧路路基宽度为18.5m,改扩建后路基宽度23.5m,本项目工可推荐方案全线共有大桥约110m/1座,中桥约192m/4座,涵洞通道约23道,平面交叉约7处。
2.2 技术标准
本项目采用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规定,全线按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23.50m,桥梁设计汽车荷载:公路-Ⅰ级。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第1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包括主体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工程等)及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环境保护与景观工程、亮化工程等)等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编制、交通组织方案、后续服务及相关科研(如需要)、专题报告(如需要)等工作。
2.4 勘察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后6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份数按需提供);
(2)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6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份数按需提供);
(3)收到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15天内,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专题研究报告最终稿(如需要)、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
(4)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份数按需提供);
(5)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 15 天内完成。
(6)施工现场配合期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2年,缺陷责任期2年。
设计人还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一份,各阶段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的电子版一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3.3投标人应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最新公布的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企业名录。对未列入上述名录的或单位名称与上述名录不符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1日——9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下同),到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中山北路632号越都商务大厦1303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湖州市招投标中心席位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未取得湖州市招投标中心席位证的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先办理好湖州市招投标中心席位证手续,请登录湖州市行政服务网(http://ztb.huzhou.gov.cn)。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0月14日09:30,投标人应于当日8:00——09: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湖州市凤凰路800号)。
5.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递交《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格式可在湖州市行政服务网http://ztb.huzhou.gov.cn的“下载专区”下载),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州市长兴县雉城镇明珠二路58号
邮 政 编 码:
313100
联 系 人:
董先生
电 话:
0572-6221663
传 真:
0572-6221663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杭州市中山北路632号越都商务大厦1303室
邮 政 编 码:
310014
联 系 人:
汪先生
电 话:
0571-85867390
传 真:
0571-86727563
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