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科技教育园区给水厂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汝财招标采购-F―2015―175)招标公告作出如下变更:
一、原公告内容: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3 拟派本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须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
现变更为:
3.3 拟派本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原公告内容“4. 投标报名
凡具备条件且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5年9月16日至2015年9月 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地点:郑州市建设路与嵩山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南泰隆大厦1311室。
现变更为“4. 投标报名
凡具备条件且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5年9月16日至2015年9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地点:郑州市建设路与嵩山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南泰隆大厦1311室。
招标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