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莱山区城际铁路拆迁安置房工程一期室外工程及绿化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莱山区城际铁路拆迁安置房工程一期室外工程及绿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烟台市正大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莱山区滨海大社区内城际铁路以南、莱龙庄以东、新亚集团以西(3号地块)。计划投资额约 258.30 万元。计划工期:第一标段: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后于 80 日历天内完工;第二标段: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后于 30 日历天内完工。第一标段: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第二标段: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莱山区城际铁路拆迁安置房工程一期室外工程;
第二标段:莱山区城际铁路拆迁安置房工程一期绿化工程。
2.3本次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施工图纸所包括的内容,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持有合法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取得继续教育执业手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延续注册的二级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及项目部所有人员必须登记到《烟台市建筑市场诚信体系监管平台》。
第二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证件,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个标段投标。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02月26日至 2015 年3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参与报名。
4.2报名方式:窗口报名
窗口报名:烟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3号。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02月26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2015年3月6日下午 17 时 00 分,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128号黄海国际B座903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3月 20日 9 时00分,地点为烟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3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烟台市正大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烟台莱山区观海路366号
邮 编:264003
联系人:吕品
电 话:0535-692621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128号黄海国际B座903室
邮 编: 264003
联系人:郭娜
电 话:0535-6708188 2015年0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