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十里水街景观渠补水及防渗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卫发改发[2015]18号文件批准,资金来源于自筹。招标人为中卫市水务局,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中卫市十里水街景观渠补水及防渗工程
建设地点:中卫市十里水街
建设规模:新建补水泵站1座,建筑面积63.06平方米;配套建设进水闸和过路涵各1座;铺设DN600毫米玻璃钢管243米;架设变压器1 台,架设高压线0.6公里;景观渠防渗处理4.04公里;新建河中小岛20座。
标段划分: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要求的所有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近三年业绩、市场信誉良好且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信用等级证书,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
3.4根据宁检会【2011】3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公司所在地、市、县(区)检察机关出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外地投标企业提供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报名后的单位须向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无高利贷借贷行为承诺书后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本单位相关资质复印件到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南街164号)购买招标文件。如中标结果公示后在公示期内,无高利贷借贷行为的举报投诉,按程序办理中标手续;如有高利贷借贷行为的举报投诉,经核实后取消中标资格。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地点为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卫市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
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水务局二楼 地 址:中卫市鼓楼南街164号
邮 编:755000 邮 编:755000
联系人:戴志鹏 联系人:倪小媛
电 话:18709555565 电 话:18195544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