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 2015HYZX0208
变更内容:删除原招标公告中第4.1款 “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的内容。
原招标公告: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26日至3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现变更为: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26日至3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 年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