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旺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塔河县市政管理中心委托,就塔河县市政管理中心垃圾厂垃圾处理工程及吸污设备 项目 进行采购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及内容
项目编号:YHSZCG2015-001
项目名称:塔河县市政管理中心垃圾厂垃圾处理工程及吸污设备 项目
招标 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货物需及技术要求。
招标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
二、投标人资格
1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提供企业2015年1-6月的社会养老保险交费的凭证原件);
2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
3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到检察院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 、营业执照包含本次同类经营范围;
5 、供应商必须提供车辆国家级检测报告、国家工信部公告,所投车辆产品须具备国家免征购置税手续及节能证书。
6 、需提供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7 、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委托或经销协议原件;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符合资格条件的的投标人 自2015年9月23日14时至17时至2015年9月29日9时至11时(北京时间)到招标公司登记领取招标文件。投标申请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企业2015年1-6月的社会养老保险交费的凭证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供应商必须提供车辆国家级检测报告、国家工信部公告,所投车辆产品须具备国家免征购置税手续及节能证书、需提供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厂家授权委托或经销协议、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网页截图),以上材料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复印件1份。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采用交纳投标保证金方式,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从基本帐户汇入指定帐户,并在银行汇款凭证上注明所投标项目名称,户名:黑龙江旺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分行,账号:172711173278。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五、投标文件数量:投标文件为一份正本、四份副本,电子文档一份(可以是光盘或优盘)
六、投标有效期:90天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5 年10月16日 下午2时(北京时间),大 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东侧502室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5 年10月16日下午2时(北京时间) ,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携带投标文件及相关证件准时到 大 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东侧502室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开标会议。
九、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秀芬 电话:13945703503
代理机构:黑龙江旺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阳光小区
联系人:孙殿波 电话:13349373399 电子邮件:hljwsgs@163.com 邮编:16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