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长河河滩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已由 泽州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泽发改工业发 [2014] 第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泽州县大东沟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由争取上级资金及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泽州县大东沟镇。人工湿地总面积约19810m2。投资额约247.12万元。工期要求:27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为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环保工程专业总承包企业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9 月 23 日至2015年 9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晋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招投标窗口报名。
4.2报名时投标企业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规费核准证书、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必须是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班子(注册环保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成员证书、泽州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3报名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受托人必须是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持本人身份证亲自到场,否则其投标报名不予认可。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只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3本次招标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泽州县大东沟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郎新峰
电 话:15343561158
招标代理机构:晋城市公平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56—2285672
电子信箱:gpzb659@163.com
泽州县大东沟镇人民政府
晋城市公平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泽州县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二0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