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中石化北仑段石油化工管线安全隐患整改局部迁改工程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批准文号:石化股份计项〔2015〕57号),招标人代表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声明:本项目涉及中国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中国石化浙江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管道储运有限公司三家业主单位。现经中国石化浙江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管道储运有限公司授权委托(详见本公告附件),由中国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作为招标人代表统一对外组织(委托)招标投标工作。中标后,三家业主单位按照中国石化内控管理程序与中标人共同签订四方合同。
2.招标项目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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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中石化北仑段石油化工管线安全隐患整改局部迁改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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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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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内容是规划管廊带内的现有17条管线局部改线,其中镇海炼化分公司15条、浙江石油分公司1条(包括1条电信光缆)、管道储运分公司1条(包括1条电信光缆)。规划管廊带起点位于北仑甬江南岸炼化工作井,终点位于通途路北延段老鹰山东侧。管带迁改至北仑滨江新城新规划的石化管廊带内,迁改管带长度约8.5千米。其余项目建设概况及要求,详见本资格预审文件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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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投资:项目总投资约6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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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工程建设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12月28日,计划交安日期2016年12月28日,计划交工日期2017年8月28日。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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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本项目中重要穿越节点市政工程,主要包括1处穿山隧道(盾构法)、3处暗挖隧道(顶管法)穿越,以及8个工作井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保修期保修等。估算合同价:1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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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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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技术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并成功投运。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规程和地方法规及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等规定,完成施工图设计及配合施工后续服务等。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技术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并成功投运。单位工程合格率100%。
2.9 HSE目标:
(1)死亡、重伤事故为零;
(2)无3 人以上职业卫生急性中毒事故发生;
(3)报中国石化火灾、爆炸、放射事故为零;
(4)报中国石化环境事件为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市政公用行业设计甲级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
(3)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0年以来具有类似规模同类工程业绩。申请人可提供一项或多项业绩证明材料,但申请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证明以下关键内容,并且其中盾构合同的单项合同金额≥15000万元。
①具有软土地基施工要求,并采有复合盾构法和顶管法的隧道穿越工程设计业绩;
②隧道穿越(复合盾构法),内径5米以上,连续长度1000米以上施工业绩;
③软土地基施工;暗挖隧道(顶管法),内径3米以上,连续长度300米以上施工业绩;
④软土地基施工;井室深度20米以上施工业绩。
(6)2012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7)2012年以来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无正在被公示或通报的不良记录。
3.2本次资格预审(或招标)要求申请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以上资格,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持有B类安全生产资格证,2010年以来有类似规模同类工程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业绩;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不得兼职其他项目;本工程项目经理若符合第(3)条施工负责人要求,可兼任本工程施工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以上资格,具备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资质;5年以上工程设计、咨询或管理工作经历,担任过同类工程设计经理工作,且完成情况良好。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以上职称,2010年以来担任过类似规模同类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4)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5年及以上工程设计、咨询或管理工作经历,担任过同类规模同类工程技术负责人或工程设计总工、副总工工作,且完成情况良好;
(5)采购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以上职称,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6)HSE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及C类安全生产资格证,5年以上HSE管理工作经历。
(7)质量专业负责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以上职称,省部级主管单位颁发的质量员证,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3相关补充说明:
(1)以上资质条件要求,均不含临时资质;
(2)以上业绩要求,均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类似规模同类工程,除特殊说明外,均指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同金额15000万元以上软土地基上施工的复合盾构或顶管项目;
(4)本公告所述的“以上”,除特别说明外,均包含本身;
(5)要求申请人企业及拟派主要管理人员均无正在被通报或公示的不良记录;
(6)拟派主要管理人员,要求注册在申请人本单位,均须提供当地社保局出具的近期连续三个月以上社保证明。
(7)软土地基项目,需提供以下至少一项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①在图纸或地质报告上有明示的软土地基处理说明;
②在地质报告上有明示的淤泥质粘土或淤泥粉质粘土说明;
③在图纸说明的设计依据中有《软土地基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
3.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4.1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根据评审办法确定通过资格预审单位最多不超过7家作为投标候选人。
4.2 如有效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报名不超过7家,资格审查方式变更为资格后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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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申请人于2015年9月24日至2015年9月30日(法定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南楼511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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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副本;
(3)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4)申请人单位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工程交工/竣工报告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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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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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0月13日下午16时00分,递交地点为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南楼512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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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7.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提交投标保证金。
7.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万元整。
7.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形式。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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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 中石化镇海炼化工程处307室 |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 (金山宾馆)南楼51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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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15207 |
邮编:200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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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仲俊松 胡逸光 |
联系人:史东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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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74-86446402、0574-86446353 (8:30-17:00) |
电话:13764397415(8:3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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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574-86446757 |
传真:021-579588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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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zhongjs.zhlh@sinopec.com huyg.zhlh@sinopec.com |
电子邮箱:shids.shsh@sinopec.com |
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1:

附件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