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沙市区渔湖大道(深圳大道 — 上海大道)污水工程 ( 项目名称)已由 荆州市沙市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沙发改区【2015】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湖北沙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湖北沙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 沙市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内,新建工业污水管网全长约1500米;计划工期50日历天;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所含范围内的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具备 主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 ,项目经理需具备 市政类建造师贰级及以上 , 并具备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证 ,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对有不良记录并在警示期间的申请人将被拒绝。
3.2财务要求: 经审计的(2012年至2014年)财务会计报表
3.3业绩要求: 2012年1月1日至今承建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达到200万元及以上市政管网施工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3.4其他要求:① 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②项目班子成员(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五大员)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足以证明其身份的证明文件;③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具备相关岗位证书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简历表;④项目经理只承担本工程且不更换项目班子成员的承诺。
3.5投标保证金 伍万元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9 月 28 日至 2015 年 10 月 9 日,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 至 12 时,下午 14 时 30 分 至 16 时 30 分之前 (北京时间,下同),在 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16室,(沙市区北京西路440号 , 荆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半) 。以不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 , 各潜在投标人仅限购买一份招标文件,购买多份者,将予拒绝 。
4.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图纸 资料 50 元 , 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10 月 27 日 9 时 00分 ,地点为 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一 )室 (沙市区北京西路440号 , 荆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六 楼 。
5.2 未按招标文件第二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拒收。
5.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沙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代理机构: 武汉众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荆州分公司
联系人: 徐华平 联系人: 郭新慧
电话: 13872392035 电话: 137972748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