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县城污水处理改扩建工程土建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已于2015年9月18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及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编号:YZC2015-GB-145,现发布变更公告。
一、变更的内容
1、原公告“2.4施工工期:2015年12月31日前竣工;”变更为:“2.4施工工期:90日历天;”
2、原公告3.1.3条 中“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具有:①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②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2015年6月-8月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单位人员缴费明细,并且在社保部门网站上可查询到(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变更为:“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具有:①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②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2015年4月-6月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3、原公告“3.2.3 拟任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2012年1月1日以来监理过造价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时间以合同为准)、不得有在监工程。”
变更为:3.2.3 拟任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2012年1月1日以来监理过造价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提供完整合同,时间以合同为准)。
4、原公告“3.2.4 拟任总监、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具有:①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②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2015年6月-8月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单位人员缴费明细,并且在社保部门网站上可查询到(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变更为:3.2.4 拟任总监、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具有:①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②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2015年4月-6月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5、原公告“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9月25日,”
变更为: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9月30日,
6、原公告4.2条中“社保部门出具的2015年6月- 8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明细证明”
变更为:社保部门出具的2015年4月-6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明细证明。
7、原公告“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中“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变更为“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本项目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叶县盐都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嘉德商务宾馆四楼(建设路凌云路交叉口东50米路南)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89179 13849562562
叶县盐都水务有限公司
2015年 9 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