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 15GC0613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中心城区污水处理三期工程海山路、政实路污水主干管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发改审批[2013]2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象山县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补助及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象山县中心城区污水处理三期工程海山路、政实路污水主干管工程
2.2 工程地址:象山县中心城区
2.3 建安工程造价:约870万元
2.4 建设规模:海山路(靖南路——象山港路)、海山路(丹阳路——政实路)、政实路(海山路——巨鹰路)主干管工程及泵站工程
2.5 工期要求:27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 图纸范围内的市政、泵房、管理用房、围墙、安装及绿化工程。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安全要求:合格
2.9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要求项目经理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 执业资格证书, 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3.3 投标 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须经 “ 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 ” 审核通过;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施工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在建项目数量的通知》(甬建发 [2014]231 号)的规定。
3.4 本工程配备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 1 名,项目专职 安全员1名,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 。
3.5 有关企业备案情况按甬建发(2015)140号文件执行。
3.6 电子信用证的施工登记情况符合系统业务规定且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信用等级在 C 级及以上。
3.7 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担保须按象建建 [2012]6 号文件和甬建发 [2012]2 号文件规定执行。
3.8 本次招 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2015 年 / 月 / 日至 2015 年 / 月 /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
购买地点: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靖南路336号3楼)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保证金: 壹拾伍万元整 (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单位根据象资交管办[2013]6号文件及象资交管办[2014]5号文件执行)
4.4 递交 时间: 2015 年 / 月 / 日 17:00 时止(以实际到账为准,并到交易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或退还。
账户名: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农行象山新丰支行 39-703001040012500
4.5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银行转账时间和到账时间。
5 、 投标申请受理
5.1 受理时间:2015年9月28日——2015年9月30日17:00时
5.2 受理地点: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象山港路300号) 四楼404室 。
5.3 投标人投标申请需提供的资料:
① 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③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④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副本)
⑤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⑥工商注册地不在宁波行政区域内的施工企业办理人工工资担保手续相关证明;
⑦企业交易证、交易员证。
说明: 以上①-⑦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其中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申请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
6 、投标人抽签入围办法及数量要求:
6.1 当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15家时,则按以下原则抽签入围:
①第一次抽签入围:先在2014年度象山县建筑先进集体中(根据象政发【2015】49号文件为准)随机抽取n家。先进集体数≥15家的,n=10;9≤先进集体数≤14家的,n=8;先进集体数≤8家的,全部入围;
②第二次抽签入围:除第一次被抽中 n 家外的其他所有投标单位中再随机抽取 15-n 家单位。
6.2 当 3 家≤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 15 家时,则全部入围参加投标。
6.3 入围单位最后以书面通知为准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月/日/时,地点为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大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县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滨海大道南西大河旁 地 址:丹城靖南路336号3楼
邮 编: 315700 邮 编: 315700
联 系 人: 罗工 联 系 人:鲍琴楠
电 话: 13586847035 电话/传真: 0574-657623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