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建 铅 招字[ 201 5 ]第 60 号
招标条件
招标单位名称
江西黄岗山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工程项目
铅山县清湖西路道路工程及城西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工程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铅山县城西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铅山县发改委
批文名称及编号
铅发改投字[2015] 33号
铅发改投字[2015]46号
项目总投资
约399万元
本项目投资
其中清湖路约162.7万元,城西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约235.6万元。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金已落实情况
到位50%
工程基本情况及招标范围
建筑面积
/
层次/结构
/
招标范围
详见施工图纸范围内
标段内容
本项目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范围内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类别
市政工程
资格等级
贰级及以上
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有效期内
标段划分
本工程一个标段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上传、原件备查)
资格证件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由投标单位建造师担任,并提供建造师证书)
注册建造师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
五大员
拟派五大员上岗证证书及技术负责人证书
其他要求
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电子化评标。
2、按铅府办字[2015]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提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3、注册建造师还必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六个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本企业职工参加的养老保险并提供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
4、本工程采用报价承诺法。
联系人
郑先生
联系电话:
18970387900
招标代理机构(章):
法定代表人:
招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
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
经办人:
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