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投标人须为经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具有雇主责任险保险经营资格; 3.投标人须成立5年以上,资金实力雄厚,资产状况良好,前三年内未受到保险业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和较好的经营业绩且经营状况良好; 4.投标人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内部管理规范,内控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5.投标人须在呼和浩特市辖区内设有固定的服务机构; 6.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总公司的法人代表或总公司授权的代理人(已获得法人代表有关授权); 7.隶属同一保险集团公司开展业务的保险公司不得超过一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上述要求及条件的企业,可参加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至,每个工作日上午—时,下午—时到呼和浩特市万恒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获取采购文件。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其他材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总公司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总公司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委托代表投标时出具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委托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保险机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六、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呼和浩特市万恒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地 址: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汇商广场B2座5036室 |
| 邮政编码: |
010020 |
| 联 系 人: |
赵凡超 |
| 联系电话: |
13674780411 |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 1、账户名称: |
呼和浩特市万恒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开 户 行: |
华夏银行呼和浩特乌兰察布路支行 |
| 账 号: |
12154000000155595 |
| 2、账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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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 户 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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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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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名称: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
| 地 址: |
呼和浩特市 |
| 邮政编码: |
010020 |
| 联 系 人: |
|
| 联系电话: |
0471-3678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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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0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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