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经开区新区至金象污水处理厂污水集水管网工程
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眉山经开区新区至金象污水处理厂污水集水管网工程已由 眉山市东坡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经开区新区至金象污水处理厂污水集水管网工程立项及核准招投标事项的批复》眉东发改投 [2014]97 号、《关于同意变更经开区新区至金象污水处理厂污水集水管网工程项目招标组织形式的批复》眉东发改投 [2015]19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眉山经济开发区新区管理委员会 ,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眉山市经开区新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眉山市东坡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眉东发改投 [2014]97 号、眉东发改投 [2015]19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50819008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联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东坡区尚义镇、象耳镇、通惠街道。
2.2建设规模: 新建经开新区至金象污水处理厂污水集水管网工程,主管总长约5298.489m,管径为DN1500-DN1800FRPM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沿线设置4处过河倒虹,4处顶管,建设内容包括污水管网等。
2.3 总投资:约8145万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标为施工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监理标为施工的全过程监理。
2.5 计划工期:施工标为 180 日历天;监理服务期为工期控制目标 180 日历天、施工期延长及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服务。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
2.7 资金来源:自筹。
2.8 标段划分: 2 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施工标段为眉山经开区新区至金象污水处理厂污水集水管网工程的施工。
监理标段为眉山经开区新区至金象污水处理厂污水集水管网工程的施工监理。
2.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0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及以上 资质, 近三年已完成 1 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3000 万 的 排水管网工程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近三年已完成 1 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3000 万 的 排水管网工程 的类似项目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施工均不超过/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9 月 29 日至 2015年 10 月 3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 http://www.msggzy.org.cn /mshy )凭CA密匙购买招标文件(无须前往购买)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