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电杨凌一期2×350MW热电工程
脱硫石膏销售及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陕西华电杨凌一期2×350MW热电工程由华电陕西能源有限公司控股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华电招标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脱硫石膏销售及清运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一、招标主管单位:华电陕西能源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项目法人):陕西华电杨凌热电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四、招标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序号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1
HDSXZB2015-135
杨凌电厂脱硫石膏销售及清运
五、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陕西华电杨凌一期2×350MW热电工程。
2、工程拟建总规模:4×350MW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
3、本期规模:2×350MW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
4、建设地址:杨凌示范区。
2013年11月20日取得国家发改委核准(发改能源【2013】2314号),2014年5月主厂房浇注第一罐砼,计划#1机组2015年 9月建成投产,#2机组2015年11月建成投产。
六、投标人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如果投标人的提供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公告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做为废标处理。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2、投标人应具备完成所投标段产品销售及清运工作的能力,具有石膏或水泥制品以及相关业务的生产经营资质。
3、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相关管理体系认证等级证书。
4、投标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所投标段产品销售、处理、使用的业绩。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应具有近3年至少3家所投标段产品销售、处理业绩。 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内容必须包括合同号、用户名称,联系电话)。
5、具有企业资信等级或有银行资信证明。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无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7、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8、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同一个供应商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以上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10、投标人为直接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单位(终端直接用户)则应提供可利用的产品、数量以及利用能力和仓储能力设施的证明;提供综合利用资质和环评审核资质。
投标人若非直接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单位,应提供与直接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单位合作协议,提供与其合作单位的综合利用资质和环评审核资质或通过环评审核的仓储能力和设施的证明。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29日至10月13日下午17时整止。
2、公告时间:2015年9月29日至10月13日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已经是会员的不必再行注册),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
如需申请入会请联系项目单位(招标人)予以推荐,联系电话:029—63363044。
入会咨询或投标申请、招标文件下载困难,请与招标网联系,电话:010-62228787-666、821、822、823、825)。或参看附件1: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网上投标指南(自主招标项目)
2、回执确认单: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购标电汇底单(请一定注明汇款单位、项目及标段名称)复印件及投标单位详细信息以我单位后附《回执确认单》格式(详见附件2)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到3012205943@qq.com,回函中内容请务必填全,我司在收到邮件后,将开通贵方在“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www.chdtp.com)”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
3、每套标书收取一定的费用,一经售出将不予退还。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购买标书费(元)
HDSXZB2015-135
杨凌电厂脱硫石膏销售及清运
950
4、购买招标文件款支付方式:电汇。恕不接受现金购标及个人汇款。请按如下帐户汇款:
账户名称:华电招标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互助路支行
账 号 :3700023509200083606
5、标书费发票将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发放。购买招标文件单位名称必须与实际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十、投标文件的提交
1、 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9日9:00
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即开标地点):西安俪苑大酒店(西安市劳动南路8号、劳动南路和南二环十字西北角向北100米)。
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招标人(项目法人):陕西华电杨凌热电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严萱
联系电话:029--63363044 传真:029--68258100
Email:ylrdzb@163.com
2、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联 系 人:王 婕、林兆德
电 话:029-68686710,029-68686722,18191077738
E-mail: 3012205943@qq.com
脱硫石膏销售及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陕西华电杨凌一期2×350MW热电工程由华电陕西能源有限公司控股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华电招标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脱硫石膏销售及清运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一、招标主管单位:华电陕西能源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项目法人):陕西华电杨凌热电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四、招标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序号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1
HDSXZB2015-135
杨凌电厂脱硫石膏销售及清运
五、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陕西华电杨凌一期2×350MW热电工程。
2、工程拟建总规模:4×350MW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
3、本期规模:2×350MW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
4、建设地址:杨凌示范区。
2013年11月20日取得国家发改委核准(发改能源【2013】2314号),2014年5月主厂房浇注第一罐砼,计划#1机组2015年 9月建成投产,#2机组2015年11月建成投产。
六、投标人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如果投标人的提供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公告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做为废标处理。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2、投标人应具备完成所投标段产品销售及清运工作的能力,具有石膏或水泥制品以及相关业务的生产经营资质。
3、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相关管理体系认证等级证书。
4、投标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所投标段产品销售、处理、使用的业绩。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应具有近3年至少3家所投标段产品销售、处理业绩。 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内容必须包括合同号、用户名称,联系电话)。
5、具有企业资信等级或有银行资信证明。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无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7、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8、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同一个供应商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以上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10、投标人为直接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单位(终端直接用户)则应提供可利用的产品、数量以及利用能力和仓储能力设施的证明;提供综合利用资质和环评审核资质。
投标人若非直接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单位,应提供与直接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单位合作协议,提供与其合作单位的综合利用资质和环评审核资质或通过环评审核的仓储能力和设施的证明。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29日至10月13日下午17时整止。
2、公告时间:2015年9月29日至10月13日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已经是会员的不必再行注册),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
如需申请入会请联系项目单位(招标人)予以推荐,联系电话:029—63363044。
入会咨询或投标申请、招标文件下载困难,请与招标网联系,电话:010-62228787-666、821、822、823、825)。或参看附件1: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网上投标指南(自主招标项目)
2、回执确认单: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购标电汇底单(请一定注明汇款单位、项目及标段名称)复印件及投标单位详细信息以我单位后附《回执确认单》格式(详见附件2)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到3012205943@qq.com,回函中内容请务必填全,我司在收到邮件后,将开通贵方在“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www.chdtp.com)”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
3、每套标书收取一定的费用,一经售出将不予退还。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购买标书费(元)
HDSXZB2015-135
杨凌电厂脱硫石膏销售及清运
950
4、购买招标文件款支付方式:电汇。恕不接受现金购标及个人汇款。请按如下帐户汇款:
账户名称:华电招标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互助路支行
账 号 :3700023509200083606
5、标书费发票将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发放。购买招标文件单位名称必须与实际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十、投标文件的提交
1、 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9日9:00
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即开标地点):西安俪苑大酒店(西安市劳动南路8号、劳动南路和南二环十字西北角向北100米)。
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招标人(项目法人):陕西华电杨凌热电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严萱
联系电话:029--63363044 传真:029--68258100
Email:ylrdzb@163.com
2、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联 系 人:王 婕、林兆德
电 话:029-68686710,029-68686722,18191077738
E-mail: 301220594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