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家港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塘桥镇鹿苑居委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新建出水口的雨污水截流至市政污水主管内, de315污水管线约440m;de400污水管线约960m;de500污水管线约1100m,de630污水管线约170m;恢复场地约10374m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的招标公告 | |||||||||||||
| 工程编号 | ZJG201507001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财政:100.00% 自筹:0.00% | ||||||||||
| 工程名称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 ||||||||||||
| 招标人名称 | 张家港市金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金港建设项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 资审方式 | 资格后审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工程地点 | 张家港市各区镇农村 | ||||||||||||
| 工程规模 | 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各级收集池、泵站和动力输送管网建设) | ||||||||||||
|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 此标段采用资格后审,请登陆会员申报系统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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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具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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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地点 | 网上报名 | ||||||||||||
| 公告发布日期 | |||||||||||||
| 计划开工时间 | 2015年11月5日 | 计划竣工时间 | 2016年3月3日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5年9月30日 8:30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5年10月12日 17:00 |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 企业资质要求 | 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 | ||||||||||||
| 企业业绩、信誉要求 | 良好 |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 资质类别和等级 |
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年满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的临时一级建造师不可以参加工程投标)。 | ||||||||||||
| 政府预选承包商 类别和组别(级别) |
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已加入2015年度张家港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2015年度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三组及以上。 | ||||||||||||
| 资格审查合格必要条件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取得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七)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负责人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且总工程量在项目负责人级别承接范围内的除外,也不得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八) 投标申请人必需按照“张预办[2012]13号”文规定,提供张家港市或企业所在工商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 <<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扫描件放在附件4后面),有行贿记录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查询对象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投标项目负责人,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否则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原件开标时当场提交; (九)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 | 1.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网上招投标,请登陆会员申报系统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2. 注意: 请尚未开通"苏付通"服务的投标人和代理机构尽快去银行办理,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具体详见张家港建筑业网张家港市招标办<<关于开通网上支付平台的通知>>。 3. 评标办法: 采用合理低价法一、二、三,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本工程计取投标人动态考评业绩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9-30 08:30 至 2015-10-14 15:00 ,在张家港建筑业网 下载招标文件。 (2) 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十日前随时查看 “ 张家港市建筑业网 ” 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招标控制价等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10-27 14:00 ,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 “ 张家港市建筑业网上招投标系统 ”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开标地点为:张家港市招投标采购交易中心(张家港市民服务中心210开标室)。 (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招标单位联系人:杨学斌 电话:0512-58926577 7.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张家港市永安路华怡商厦南楼四楼(人民医院东对面) 联系人:施婷婷 传真:58221724 电话:58150012 项目组组长:赵苹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5 年 9 月 30 日至 2015 年 10 月 12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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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条件 |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 ||||||||||||
| 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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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 地址 | 张家港市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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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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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ail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地址 | 张家港市永安路华怡商厦南楼四楼(人民医院东对面) |
联系人 |
施婷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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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581500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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