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碌水库水毁修复工程已由昌水务【2015】2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昌江黎族自治县防汛防风防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石碌水库干渠位于昌江县,主要建设内容为:干渠总长46.5公里,本次项目仅对石碌水库干渠0+000至1+010段进行修复。
2.2该工程共划分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为: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渠道工程及临时工程等(详见施工图),施工内容实行施工总承包,具体事宜以施工合同为准。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取得省级或国家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系列水利及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须提供经当地(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检查机关查询后出具的关于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的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2 月 28日至2015年3月5日,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5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口市国贸三横路华锦苑如意阁B165室 (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5年3月20日上午9时。地点: 海口市琼苑宾馆三楼二号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江黎族自治县防汛防风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防旱总指挥部办公室
地址: 昌江县 地址: 海口市
联系人:孙先生联系人: 孙工
电话:0898-26630789电话: 0898—68523617



